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新迎北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保修期及评标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新迎北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项目编号:CS202409010818)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10月10日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双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报价(包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税金等所有费用):1107739.28元;
不含增值税总报价(除增值税外,包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等的所有费用):1016274.57元;
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不含税):52346.00元;
增值税的税率:9%;
质量承诺: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B50210-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2019版《中国银行网点形象设计规范V5.0》及信息科技等其它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中相关设计说明、施工要求、设计材料表及所有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60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同意为止。
项目经理:姓名:徐显金,注册证号:云2532014202101409;
工程保修期:5年;
得分:91.90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函的接收单位: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国安,联系电话:0871-63139599,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投标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函未按要求签署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标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7873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何侃、赵连杰、高国安
联系电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日期: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