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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主楼屋顶休闲景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主楼屋顶休闲景观改造项目已具备工程相关开展条件,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委托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工程相关工程的招标工作。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现对该项目的相关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主楼屋顶休闲景观改造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由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进行建设,项目面积为400㎡,本项目暂估投资金额为:100万元。

2.2招标范围: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主楼屋顶休闲景观改造项目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基础工程,植物绿化、园林土建与园林建筑、景观给排水、照明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期要求:20日历日。

2.4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3)等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及验收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加载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具有最近三年(2015~2017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申请人成立不足3年,则附成立之后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3)申请人2014年以来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含)以上或工程面积不低于400㎡的园林绿化景观或装饰装修、房屋修缮业绩)。

4)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中级职称;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5)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或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职务犯罪记录,自行承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81221日至201812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楼)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1200元。

5.3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01101000分,地点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

联系人:田迪

  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真:0871-63131155

  编:6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