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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条件
九乡明月湖水利风景区(柴石滩水库)十字谷接待中心景观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经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宜发改基【2017】38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昆明柴石滩水库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拟对本项目勘察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九乡明月湖水利风景区(柴石滩水库)十字谷接待中心景观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服务。
2.2 建设地点:宜良县柴石滩水库十字谷。
2.3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区占地面积约146亩,主要对九乡明月湖国家水利风景区(柴石滩水库)十字谷接待中心区域停车场、绿地景观系统、道路系统、水体景观系统、山地景观系统等设施综合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硬化广场、道路等铺装面积约1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2.4 竞谈范围:完成九乡明月湖水利风景区(柴石滩水库)十字谷接待中心景观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所属范围内所有勘察内容【包括初勘、详勘(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勘察和基坑支护专项勘察等勘察内容)、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及深基坑支护方案等工作)】;按照《关于昆明市落实绿色建筑标准中土壤氡测试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16)81号】的要求完成土壤氡测试工作,并出具专门的《土壤氡测试报告》(招标人保留调整本项目勘察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所有勘察任务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相关管理机构的评审、备案。并对其负责编制的建设工程文件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竞谈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投标人2015年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2项(注:类似业绩指勘察合同金额50万元及其以上的类似勘察工程)。
(4)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近三年(2015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项(注:类似业绩指勘察合同金额50万元及其以上的类似勘察工程)。
(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省外企业要求:具有入滇备案证并在有效期内,其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入滇备案证中的备案人员。省外入滇勘察单位应在云南省按照相关资质标准设立实验室,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具备与我省取得土工实验室资格认定单位的该勘察项目试验技术合作协议。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竞谈报名
5.1请于2018年4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1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等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4楼)进行报名。
5.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600.00元。
6.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http://125.94.35.68)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发包人:昆明柴石滩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良县西环路60号
联系人 :唐光进
电  话:0871- 67599369  

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4楼
邮  编:650041
联系人:黄春红
电  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传  真:0871-631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