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 平台登录: 员工 招标人 投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大理州鹤庆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保修期及评标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大理州鹤庆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项目编号:CS202405020362)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06月05日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推荐

顺序

投标人名称

项目总报价(包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税金等所有费用)

不含增值税总报价(除增值税外,包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等的所有费用)

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不含税)

增值税的税率

质量承诺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工程保修期

得分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云南双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84737.88

1453887.96

73167.00

9%

详见投标文件

60日历天

姓名:徐显金
注册证号:云2532014202101409

5年

95.00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云南伍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625622.40

1491396.70

73167.00

9%

详见投标文件

55

姓名:张志国
注册证号:云1532023202400226

5年

92.78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

云南惠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540623.77

1413416.30

73167.00

9%

详见投标文件

60日历天

姓名:李成彪
注册证号:云2532015202132483

5年

92.20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3日。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函的接收单位: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国安,联系电话:0871-63139599,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投标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函未按要求签署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标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7873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何侃、赵连杰、高国安

联系电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日期: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