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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地区营业网点尾箱寄库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评标情况

昆明地区营业网点尾箱寄库外包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S202403020199C1)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05月09日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推荐

顺序

投标人名称

单个网点不含增值税单价

(元/月)

增值税适用税率

单个网点含增值税单价

(元/月)

服务期限

得分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云南普天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00.00

5%

21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83.35

云南银安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1792.45

6%

19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78.62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云南银卫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839.62

6%

19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78.6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3日。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函的接收单位: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国安,联系电话:0871-63139599,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投标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函未按要求签署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标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7873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何侃、赵连杰、高国安

联系电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日期: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