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开发”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质保期及评标情况
某部医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开发”项目(项目编号:CS202311020906)的评标工作已于2023年12月11日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推荐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元) |
含税投标总报价(元)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供货期 |
质保期 |
得分 |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40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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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8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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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硬件税率为13%,软件税率为6% |
(1)应用软件180日历天内完成开发、测试、安装部署。(2)硬件设备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 |
(1)应用软件验收合格后提供至少2年运维服务。(2)硬件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提供6年原厂服务。 |
80.26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1866595.42 |
194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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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软件)税率为6%,(硬件)税率为13% |
(1)应用软件180日历天内完成开发、测试、安装部署。(2)硬件设备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 |
(1)应用软件验收合格后提供至少2年运维服务。(2)硬件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提供6年原厂服务。 |
61.64 |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朗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4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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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08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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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报价表:硬件税率13%,软件税率6% |
(1)应用软件180日历天内完成开发、测试、安装部署。(2)硬件设备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 |
(1)应用软件验收合格后提供至少2年运维服务。(2)硬件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提供6年原厂服务。 |
46.35 |
否决投标情况 |
1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封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未进行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中“签字盖章:在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处,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的评审标准,不予通过初步评审。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函的接收单位: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国安,联系电话:0871-63139599,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投标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函未按要求签署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标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7873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何侃、赵连杰、高国安
联系电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日 期: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