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数侦云觅数据技术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公示
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数侦云觅数据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采购人: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数侦云觅数据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立足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工作实际需要,运用云计算、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等信息技术,建设数据技术服务平台。建立本地涉众型经济类犯罪案件信息库,对案件信息、人员信息进行系统化管理;通过研判工作台,实现对涉案窝点、特定对象挖掘分析,辅助案件查办。
(四)预算:40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理由
杭州橙鹰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侦云觅技术服务项目”符合服务平台工作需要,该项目运用云计算、数据技术、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通过研判平台实现对涉案窝点、特定对象的挖掘分析、锁定抓捕,为涉网络性质团伙刑事犯罪案件提供了专项技术服务支撑。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昆财采〔2019〕5号文件)及《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区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西财采〔2019〕3号)第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向市财政局提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具体细化为以下7种情形: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云南华消科技有限公司(为杭州橙鹰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在云南地区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四、公示期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 22 日至2020年10月 28 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交采购人备查。
采购人: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
单位地址:昆明市春雨路235号
联系人:金警官
联系电话:0871-68100482
监督单位:昆明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71-63544951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