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雪亮工程”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造价(三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CS20190838020221C2
1.基本情况及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市五华区“雪亮工程”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造价”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雪亮工程”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造价(三次);
(2)(2)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昆明市五华区“雪亮工程”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报审、备案等工作,完成招标人安排项目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等相关工作;
(3)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从招标人委托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至审计);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资格要求:
5.1、谈判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谈判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5.3、谈判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5.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
5.6、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成立不足3年的则按成立年限提供);
5.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谈判供应商,请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报名和购买竞争谈判文件时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竞争谈判文件每份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竞争谈判文件服务。
3.申请文件的递交:
3.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视为撤回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415号
联系人:穆警官
电话:0871-64107481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李杰、李科楠、赵连杰
联系电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传真:0871-631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