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S20190511010196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的委托,对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食堂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食堂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白塔校区食堂(含超市),求实校区一楼汉族食堂(含超市)、二楼汉族食堂(含超市)、清真食堂。
(3)项目基本要求:
A、提供学校师生正常的早、中、晚餐(求实校区晚自习)用餐及服务,对教师工作餐提供服务,对学校考试、艺术节、交流检查等活动提供供餐服务,配合学校工作要求的其他餐饮服务,经营范围不得超出上级规定学校食堂可允许的项目及营业证照上规定的内容。
B、提供的产品包括所有自行加工的主副食产品及特色小吃等,承包人在承包期间经营售卖范围仅限于昆明市第十中学校内,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对外经营售卖。学校无住宿条件,承包人自行安排服务人员的住宿。
C、严格遵守我校对食堂售卖菜品质量、数量、价格、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严格要求,严禁分包、转包、转租等,一经查实发包人将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并追求其相关责任。
D、承包期为三年(2019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承包人需按照所有约定试营业一学期,期满需达到学校及膳食委员会评分考核85分以上且经学生、教职员工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可正式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三年,服务到位,每学年经师生全员问卷调查,师生满意度必须达到85%,学校及膳食委员会评分考核需85分以上,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签。在试营业或营业期间承包人应积极主动了解全校师生用餐服务需求及满意情况,如果发生违约情况或全校有35%以上(含35%)的师生提出对食堂用餐服务不满意,或者学校及膳食委员会考核不足80分,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与承包人的承包合同,承包人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E、如果在合同期内有其他标段承包人出现违约或其他情况不能继续经营食堂,须有能力无条件配合学校完成全部供餐工作。
F、所有原材料采购需按照盘龙区体育教育局的规定,需要定点采购的必须全额到指定供应商处采购,其他原材料需到正规渠道采购,并按相关规定保存采购凭证、按规定完成溯源工作。
G、承包人合同签订前须将供餐的餐标价格、超市出售商品价格送学校进行审核,由膳食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按审核价格进行出售。
H、所有食堂及超市的经营证照由中标人自行办理,证照齐全后方能营业。
I、投标文件递交后,如招标人有需要应配合实地考查投标人的经营场所。
J、招标人与食堂的一切结算必须转入其公司基本账户,食堂需开具并提供合规发票。
K、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四个标段:
A、一标段:白塔校区食堂(含超市);
B、二标段:求实校区一楼汉族食堂(含超市);
C、三标段:求实校区二楼汉族食堂(含超市);
D、四标段:求实校区清真食堂;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四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可以同时中选其他标段。在评审中,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二个以上(含二个)标段投标,在前一标段评审(标段评审顺序为一、二、三、四)中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了,其仍可参于其它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6)成交人应于中标后按照招标代理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公证费等招投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二、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资格要求:
A、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B、投标人须在2016年至今有正在营业的、能同时接待不少于2000人同时就餐的大学、完全中学或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经营业绩,并且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
C、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D、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4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
E、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须具有国家职业烹饪师或厨师资格证和行业相关证件(如:健康证等),其他所有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F、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G、投标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分别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资格要求:
A、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B、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清真食品准营证》,法人代表必须为回族,主要烹饪制作人、采购人员必须为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所占工作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20%;
C、投标人须需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并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
D、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回族)必须具备4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
E、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须具有国家职业烹饪师或厨师资格证和行业相关证件(如:健康证等),其他所有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F、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G、投标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分别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07月19日上午9时00分起至2019年07月25日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办理报名手续。
注: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磋商文件售价每份600.00元,售后不退。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0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公告有效期
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精彩纵横电子招标投标与采购平台(www.jczh100.com)、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247号
联系人:杨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846264 6310736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余卫煜、王彦植
联系电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传真:0871-631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