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2019年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2019年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2019年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次服务含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所辖14个地州加油站及12座油库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根据本次服务内容到加油站及油库检测后并出具报告(需向地州分公司提供二份纸质报告及所检测点公示,向省公司提供电子版报告一份及书面盖章版总检测结论一份,电子版需提供检测加油站或油库的检测点照片)。预估检测加油站1000座(含合资站点),油库12座,具体数量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2.3招标范围:在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所辖14个地州加油站及12座油库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合同有效期为1年,1年内预估检测加油站1000座站(含合资站点),油库12座,具体数量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2.4 服务地点:本次服务含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所辖14个地州加油站及12座油库。
2.5 检测时间:本次检测服务因加油站在执行全国防渗改造及大气治理改造,需在改造完毕后执行检测,检测时间由中标人自行与招标人商议,中标人按招标人检测计划通知时限完成检测服务)。
2.6 质量要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等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 本次招标按综合得分高低推选三名中标候选人,服务区域为:
第一名:服务区域为昆明、楚雄、丽江、临沧、德宏、怒江、保山、迪庆内加油站及油库,包含大理油库;
第二名:服务区域为玉溪、昭通、曲靖、版纳、文山、普洱内加油站及油库,包含红河蒙自油库;
第三名:后补中标人,暂不签订合同,若第一名、第二名出现违约情况,则按中标推荐顺序进行替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3 投标人具有所需服务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1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6 投标人为云南省外单位须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甲级,投标人为云南省内单位须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
3.7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合法的计量认证证书。
3.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经验(提供合同或证明材料)。
3.9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所指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资料,我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购买注意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各投标人在转账或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招标文件费字样、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例:招标文件费,项目名称:XXX,项目编号:XXX),分标、分包的还需注明所投标包。对于一次投多个标和包的投标人,请在转账或电汇时按标和包分次单独汇款,杜绝一家投标人汇总一次汇款。投标保证金、文件费、代理服务费,请在转账或电汇时按款项用途单独汇款,杜绝一家投标人汇总一笔缴纳多种用途款项,否则,由此带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文件费用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票信息(加盖公章)。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会议室(昆明市关上国贸路86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云南微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
地址:昆明市关上国贸路865号
联系人:张工 朱工
电话:0871-6311596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杜凡、蒋炜
电话:0871-63139599
传真:0871-63131155